團體會員
於中華民國設立之LED照明相關產業之公司或法人機構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,成為團體會員。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億(含)元以上稱為一級會員,得推派代表四人;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下五千萬(含)元以上稱為二級會員,得推派代表二人;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稱為三級會員,得推派代表ㄧ人,行使會員權利。
個人會員
凡中華民國國民,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20歲,目前從事LED照明相關工作或對LED照明有興趣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繳納會費成為個人會員。
贊助會員
捐助本會之個人或團體,並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,成為贊助會員。
名譽會員
凡對LED照明事業或學術有特殊貢獻者,得由理事會推荐,經會員大會通過,得為本會名譽會員。